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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速ETC电子标签中原卡使用规定.docx

imtoken硬件钱包安全吗 2023-09-21 05:07:20

文件介绍:河南省高速ETC电子标签/中远通卡使用规定

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河南世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方”)向社会公开发行电子标签/中远通卡。 道路通行费电子支付服务。

一、电子标签/中原卡的定义

电子标签是一种记录车辆信息并与安装在ETC车道内的专用设备进行通信的车载设备。

中原运通卡可与ETC专线联用。

中远通卡是一种记录用户和车辆信息,非现金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的IC卡。 它也用作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的通行证。 中原运通卡包括储值卡和借记卡。

中远通储值卡采用实名制。 用户需要在卡中预存通行费。 当他们的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系统会直接从卡中扣除当前的通行费。

中远通借记卡采用实名制,与用户银行账户绑定。 用户通过高速公路后,系统会根据用户实际通过记录从用户绑定的银行账户中扣除相应的通行费。

二、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用户购买和办理电子标签/中远通卡,同意按照《用户手册》和电子标签说明正确使用。

用户同意提供申请电子标签/中远通卡所需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 如用户提供虚假信息或采用其他非法手段给发行方造成损失的,发行方有权追究用户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职责。

用户信息变更后7日内中原通etc用不用充电,用户应到发卡机构客服网点或发卡机构授权的代理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如不及时更改信息,造成的损失由用户承担。

用户可通过发行人提供的电话、营业网点、网站等方式查询高速公路交通交易和消费信息。

用户认可并接受发行方使用的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交易数据的记录方式和准确性。

用户处理的电子标签和中远通卡中记录的车牌号信息与登记使用的车辆车牌号一致。 专车只用中原通etc用不用充电,保证一车一卡一标。 如用户违反本协议,用户应以现金全额支付通行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三、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发行人负责河南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相关的发行、结算、客户服务等业务,与道路供应商共同保障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的正常运行。

发卡机构向用户销售安装电子标签和中远通卡(具体价格以发卡机构另行通知为准),电子标签符合GB/T~4-2007《电子不停车短距离通信》系列标准”。

发行人负责电子标签和中元运通卡的信息变更、充值、挂失及售后服务。

发行人为用户提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运行信息咨询和消费记录查询服务。

发行人保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交易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发行人承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对用户提供的信息保密。

4.电子标签/华中运通卡使用协议

(一)总协议

电子标签

用户购买电子标签后,应由发行方专业人员安装,用户不得擅自拆卸、转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车辆。 否则,用户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追加通行费、终止高速公路电子支付服务、赔偿发行方经济损失等后果。 如遇非人为因素脱落,用户需到客服现场重新安装激活。

电子标签是一种微波通讯产品。 车辆挡风玻璃本身含有防爆膜或后段加装防爆膜。

防爆膜含有金离子,会影响微波通信链路的信号传输。 如果防爆膜需要根据车辆的具体情况进行切割,

用户切膜纯属自愿,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与不提供切膜服务的发行方无关。

电子标签对外数据接口仅作为厂家软件升级使用